青玉案-蔡伸-起点学古诗词网
首页
诗词
诗类
诗人
古籍
首页
/
诗词
/
宋代
/
蔡伸
/
青玉案
更新 2023-09-04 浏览
2823
青玉案
[宋]
蔡伸
鸾凰本是和鸣友。奈无计、长相守。云雨匆匆分袂后。彩舟东去,橹声呕轧,目断长堤柳。
涓涓清泪轻绡透。残粉余香尚依旧。独上南楼空回首。夜来明月,怎知今夜,少个人携手。
青玉案
猜你喜欢
[宋]李之仪 青玉案(用贺方回韵,有所祷而作)
[清]杨圻 青玉案 五月十五夜遣悲
[宋]王千秋 青玉案
[元]袁士元 青玉案 饯李州判为鄞县监病假摄政归
[宋]史达祖 青玉案
[宋]毛滂 青玉案
[明]龚贤 青玉案 送休园归里
[清]邹祗谟 青玉案 答索镜
[宋]欧阳修 青玉案·一年春事都来几
[宋]杨无咎 青玉案(次了翁韵)
[清]徐釚 青玉案 其二 题王丹麓听松图
[清]尤澹仙 青玉案 寄呈心斋先生
[清]陈维崧 青玉案 移寓积翠阁用艺香词韵
[宋]侯置 青玉案(东园饯母舅晁阁学镇临川)
[宋]黄大临 青玉案 其一
[清]俞庆曾 青玉案 代牵牛答织女
[清]俞绣孙 青玉案
[南北]王沂 青玉案 送温叔刚之解州军司幕官
[近]单人耘 青玉案 江宁五月,三叠方回韵
[宋]赵善扛 青玉案(春暮)
作者
蔡伸
蔡伸(1088—1156)字伸道,号友古居士,莆田(今属福建)人,蔡襄孙。政和五年(1115)进士。宣和年间,出知潍州北海县、通判徐州。赵构以康王开大元帅幕府,伸间道谒军门,留置幕府。南渡后,通判真州,除知滁州。秦桧当国,以赵鼎党被罢,主管台州崇道观。绍兴九年(1139),起知徐州,改知德安府。后为浙东安抚司参谋官,提举崇道观。绍兴二十六年卒,年六十九。《宋史翼》有传。伸少有文名,擅书法,得祖襄笔意。工词,与向子諲同官彭城漕属,屡有酬赠。有《友古居士词》一卷。 存词175首。
蔡伸的作品
踏莎行(赠光严道人)
点绛唇(登历阳连云观)
春光好
如梦令
点绛唇
虞美人
好事近
醉落魄
浣溪沙
朝中措·雨馀清镜湛秋容
七娘子
青玉案(和贺方回韵)
浣溪沙(赋向伯恭芗林木犀二首)
侍香金童
一络索 柳
看花回 和赵智夫韵
看花回(和赵智夫韵)
忆瑶姬 南徐连沧观赏月
西地锦
愁倚阑